明股实债是指投资方以股权投资名义进入融资方,但通过回购、差额补足、保底收益等条款安排,实质上构成债权性投资的融资方式。典型场景:房地产项目四三二条件前的过渡融资、基础设施资本金融资、Pre-IPO过桥融资。
阶段一(入股):投资方以增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持有80-99%股权。阶段二(运营期):项目公司向投资方支付优先分红(实质固定收益,年化8-15%)。阶段三(退出):融资方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回购价=本金+未付收益。
增信措施:母公司连带担保、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对赌条款。
最高法(2019)民终355号判决:判断是股还是债的关键在于投资方是否承担经营风险。若约定了固定收益、到期回购、不参与经营管理,应认定为借贷关系。破产清算时若被认定为股权投资,投资方无法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三二限制:不得变相突破;资管新规:不得期限错配、不得资金池运作;2025年最新:银保监会禁止银行理财资金通过明股实债投资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中基协对名股实债类私募基金备案趋严。
没有相关评论...